各有關單位:
2016年度福建省建筑業龍頭企業名單將于2019年12月15日到期,且后續的龍頭企業選定工作現已暫停。2019年12月15日前(含當日)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的招標項目,招標文件有明確允許使用龍頭企業年度投標保證金或龍頭企業無需提供相應業績等要求的,列入2016年度福建省建筑業龍頭企業的投標人仍可以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龍頭企業有關事項實施。2019年12月16日起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邀請書的招標項目,2016年度福建省建筑業龍頭企業名單不再適用,相關企業按照《關于實施建筑業龍頭企業年度投標保證金制度的通知》(閩建筑〔2014〕33號)的規定向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年度投標保證金計息、退款工作。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9年12月11日
轉摘自: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