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發〔2022〕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5號)印發以來,各地區各部門大力推進與企業發展、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企業和群眾異地辦事越來越便捷。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數字政府建設、持續優化政務服務的決策部署,落實《政府工作報告》要求,擴大政務服務“跨省通辦”范圍,進一步提升服務效能,更好滿足企業和群眾異地辦事需求,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企業和群眾反映突出的異地辦事難點堵點,統一服務標準、優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充分發揮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一網通辦”樞紐作用,推動線上線下辦事渠道深度融合,持續深化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改革,不斷提升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有效服務人口流動、生產要素自由流動和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為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二、擴大“跨省通辦”事項范圍
(一)新增一批高頻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事項。在深入落實國辦發〔2020〕35號文件部署的基礎上,聚焦便利企業跨區域經營和加快解決群眾關切事項的異地辦理問題,健全清單化管理和更新機制,按照需求量大、覆蓋面廣、辦理頻次高的原則,推出新一批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事項,組織實施《全國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新增任務清單》(見附件)。
(二)扎實推進地區間“跨省通辦”合作。圍繞實施區域重大戰略,聚焦城市群都市圈一體化發展、主要勞務輸入輸出地協作、毗鄰地區交流合作等需求,進一步拓展“跨省通辦”范圍和深度。有關地區開展省際“跨省通辦”合作要務實高效,科學合理新增區域通辦事項,避免層層簽訂協議、合作流于形式、企業和群眾獲得感不強等問題。及時梳理地區間“跨省通辦”合作中共性、高頻的異地辦事需求,加強業務統籌,并納入全國“跨省通辦”事項范圍。
三、提升“跨省通辦”服務效能
(三)改進網上辦事服務體驗。加快整合網上辦事入口,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健全統一身份認證體系,著力解決網上辦事“門難找”、頁面多次跳轉等問題。進一步簡化“跨省通辦”網上辦理環節和流程,豐富網上辦事引導、智能客服功能,提供更加簡單便捷、好辦易辦的服務體驗。完善國家政務服務平臺“跨省通辦”服務專區,推動更多“跨省通辦”事項網上一站式辦理。完善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應用,推進證明證照查驗、信息查詢變更、資格認證、年審年報等更多簡易高頻事項“掌上辦”。
(四)優化“跨省通辦”線下服務。推動縣級以上政務服務中心“跨省通辦”窗口全覆蓋,建立完善收件、辦理兩地窗口工作人員和后臺審批人員協同聯動工作機制,為全程網辦提供業務咨詢、申報輔導、溝通協調等服務。推行幫辦代辦、引導教辦等線下服務,為老年人等特殊群體和不熟悉網絡操作的辦事人提供更多便利,更好滿足多樣化、個性化辦事需求,確保線上能辦的線下也能辦。探索通過自助服務終端等渠道,推進“跨省通辦”服務向基層延伸。
(五)提升“跨省通辦”協同效率。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完善“跨省通辦”業務支撐系統辦件流轉功能,推動優化“跨省通辦”事項異地代收代辦、多地聯辦服務。通過收件標準查詢、材料電子化流轉、線上審核、視頻會商等輔助方式,同步提供具體事項辦理的工作聯絡功能,提高協同辦理效率,加快解決“跨省通辦”事項受理和收辦件審核補齊補正次數多,資料傳遞、審查、核驗、送達耗時長,跨地區、跨層級經辦機構溝通效率低等問題。
四、加強“跨省通辦”服務支撐
(六)完善“跨省通辦”事項標準和業務規則。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結合推進統一的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和實施清單編制工作,2023年6月底前實現已確定的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事項名稱、編碼、依據、類型等基本要素和受理條件、服務對象、辦理流程、申請材料、辦結時限、辦理結果等在全國范圍統一,并在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發布。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快制定完善全程網辦、異地代收代辦、多地聯辦的業務標準和操作規程,明確收件地和辦理地的權責劃分、業務流轉程序、聯動模式、聯系方式等內容,進一步細化和統一申請表單通用格式、申請材料文本標準等,優化辦理流程,及時更新辦事指南。
(七)加強“跨省通辦”平臺支撐和系統對接。充分發揮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公共支撐作用,在確保安全性和穩定性的前提下,加快推動國務院部門垂直管理業務信息系統、地方各級政府部門業務信息系統與各地區政務服務平臺深度對接融合,明確對接標準、對接方式、完成時限等要求,為部門有效協同、業務高效辦理提供有力支撐。
(八)增強“跨省通辦”數據共享支撐能力。充分發揮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作用,強化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的數據共享樞紐功能,推動更多直接關系企業和群眾異地辦事、應用頻次高的醫療、養老、住房、就業、社保、戶籍、稅務等領域數據納入共享范圍,提升數據共享的穩定性、及時性。依法依規有序推進常用電子證照全國互認共享,加快推進電子印章、電子簽名應用和跨地區、跨部門互認,為提高“跨省通辦”服務效能提供有效支撐。加強政務數據共享安全保障,依法保護個人信息、隱私和企業商業秘密,切實守住數據安全底線。
五、強化組織保障
(九)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國務院辦公廳負責全國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統籌協調,推動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加大業務統籌力度,按照有關任務時限要求,抓緊出臺新增“跨省通辦”事項的配套政策、實施方案、試點計劃等,加強對主管行業領域“跨省通辦”工作的指導和規范。強化跨部門協同聯動,有關配合部門要加大業務、數據、信息系統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各地區要加強對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任務落實的省級統籌,強化上下聯動、橫向協同,加快實現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各級政務服務管理機構要會同本級業務主管部門建立常見問題解答知識庫,開展常態化業務培訓,切實提升窗口工作人員辦理“跨省通辦”事項的業務能力。
(十)加強監測評估。國務院辦公廳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工作推進情況的監測分析,了解和掌握“跨省通辦”事項實際辦理情況,及時跟進協調解決有關難點堵點問題。地方各級政務服務管理機構要會同本級業務主管部門加強對具體事項辦理的日常監測管理,強化審管協同,推動審批、監管信息實時共享。國務院辦公廳適時組織開展“跨省通辦”落實情況評估工作。
(十一)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政務服務平臺等及時發布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有關信息,做好政策解讀,確保企業和群眾在各個層級辦事時充分知曉和享受到“跨省通辦”帶來的便利。及時梳理總結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好經驗好做法,加大推廣力度,積極支持“一地創新、全國復用”。
附件:全國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新增任務清單
國務院辦公廳
2022年9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全國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新增任務清單
(共22項)
轉載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