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8日電(記者姜琳)上世紀50年代的“八級工”制度,曾是廣大工人收入和地位的保障。如今,我國將實施新的“八級工”制度,即在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和高級技師五級職業技能等級之下補設學徒工,之上增設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并建立與等級序列相匹配的崗位績效工資制。
這是人社部近日出臺《關于健全完善新時代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制度的意見(試行)》作出的最新部署。“此舉主要是為了暢通技能人才發展通道,提高其待遇水平。”人社部職業能力建設司司長劉康表示。
“需要注意的是,這不是老‘八級工’的翻版,而是適應高質量發展需要,重構新的職業技能等級體系,以加強新時代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副會長陳李翔說,技能等級的增減調整,與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緊密相連。
1956年設立的老“八級工”制度,按照國家工資制度改革要求,從一級到八級將技能等級和工資水平相對應,曾在激發工人積極性、確保按勞分配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改革開放后,工資開始更多體現績效,跟技能水平關聯度不再緊密。同時為了彌補“文革”期間職業教育的缺失,國家對工人進行大規模技能培訓,而八級工的區分度并不明顯,因此被壓縮為初中高三個等級。
上世紀80年代末,隨著產業水平提升,國家又在三級基礎上增加技師和高級技師,變成了現行的五級標準。
據劉康介紹,現行五級技能等級認定在推動技能人才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基礎作用。但在技能人才特別是高技能人才短缺的背景下,這一等級設置仍不健全,技能人才的發展晉升存在“天花板”“隱形門”問題。評價結果與工資薪酬聯系不夠緊密,使得技能水平在工資薪酬中得不到很好體現。這些都不適應當前高質量發展對技能人才的需要。
為此,此次試行意見在健全技能崗位等級設置、暢通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的同時,還要求引導用人單位將職業技能等級作為技能人才工資分配的重要參考,通過在工資結構中設置體現技術技能價值的工資單元,或根據職業技能等級設置單獨的技能津貼等方式,合理確定技能人才工資水平,實現多勞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下一步,我們將指導各地各行業企業穩妥有序推動政策落實落地。其中,特級技師評聘工作將在工程技術領域先行試點基礎上逐步擴大范圍。”劉康說,未來將不斷推動改善技能人才職業前景,吸引更多勞動者加入技能人才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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