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通過不斷加強審計法治建設,推進審計監督全覆蓋。各部門都要依法配合審計工作,自覺接受審計監督。”李克強總理5月6日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強調,“最終,使有限財政資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當天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修正草案)》。草案保持審計基本制度不變,在憲法和法律框架下擴展審計范圍,增加了對除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外的其他重大公共工程項目、國有資源、國有資產、公共資金和地方銀行等進行審計監督的規定。
李克強指出,審計在經濟生活中發揮著十分關鍵的作用。財政是“庶政之母”,而要不打折扣發揮好財政的作用,審計至關重要。
“近年來,面對經濟下行壓力,我們積極盤活沉淀的存量財政資金,這其中審計發揮了重要作用。”總理說,“特別是去年以來實施的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審計部門依法嚴格審計,提高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總理特別指出,審計在民生領域發揮了重要作用。
“什么叫民生為本?一方面,政府要千方百計為就業創業等創造機會,助力各類市場主體蓬勃發展,所謂‘水多魚多’。”李克強說,“另一方面,要不斷強化審計監督手段,增強審計監督的獨立性和公信力,使有限的財力不折不扣地用于基本民生領域的保障。”
此次修正的草案明確要求,被審計單位應按規定時間整改審計查出問題,審計機關應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對拒不整改或整改時弄虛作假的依法追究責任。會議決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轉載自: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