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建設局、房管局、市政園林局、城管局(城管委、執法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執法局、環土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建質電〔2019〕47號)《福建省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閩安委〔2019〕14號),結合住建系統實際,現就住建領域開展安全生產集中整治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政治站位不高、紅線意識不強、安全責任缺位、隱患排查不扎實、監管執法寬松軟和生產安全事故多發易發等問題,落實各級監管部門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排查整治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燃氣、房屋等行業領域安全隱患,嚴肅查處一批安全措施不到位的項目、一批安全生產嚴重失信的企業、一批責任不落實的個人,嚴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安全環境。
二、整治內容和措施
(一)房屋市政工程施工
1.重點整治內容
(1)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施工企業無資質證書、違法分包、轉包工程等違法違規行為。
(2)堅決打擊盲目趕工期、搶進度和冬季惡劣天氣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情況下強行組織施工行為。
(3)嚴查高處作業、地下室施工、外架拆搭、吊籃施工等關鍵環節安全措施不落實,“三寶四口”和臨邊防護不到位,安全帶、安全帽不按規定佩戴以及工地內大型車輛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4)重點排查高大模板、深基坑、建筑起重機械、地鐵施工等危大工程管理制度不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等問題。
(5)重點查處開發區、工業園區未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和監管不到位等問題。
2.主要措施
(1)強化安全教育。施工、監理企業要下載事故警示系列片,在工地例會、班前訓話、安全交底時組織觀看,利用工地食堂、會議室滾動播放,尤其要強化一線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增強安全生產全員意識,嚴禁違章冒險作業。將警示教育工作情況納入安全檢查內容。
(2)落實法人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要定期分析部署安全工作,帶隊檢查安全生產,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安全生產集中整治期間要帶隊檢查在建工程安全生產情況,并在監管系統留痕,省外企業委托駐閩機構實施。落實不到位的,進行通報并信用扣分。
(3)加強遠程視頻巡查。各級監管部門通過遠程視頻監控對在建項目開展安全措施落實和人員在崗履職情況巡查,切實督促企業履行安全生產責任。
(4)強化危大工程管控措施。嚴格落實《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管理規定》,強化深基坑、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高大模板等重大風險源和地鐵工程施工安全管控,全面落實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制度,未執行專項方案專家論證制度的,依法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
(5)嚴格執法。對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不落實的,該記分的予以記分,該停工的予以停工,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發生責任事故的企業,一律停工整改、一律點名道姓公開曝光、一律信用扣分、一律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停止承接業務。嚴格落實施工總承包企業依法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總責制度,對非責任事故或責任事故未明確施工總承包企業事故責任的,視同受省廳通報批評對施工總承包企業予以信用扣分。嚴格按照住建部、應急管理部《關于加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責任企業人員處罰的意見》(建質規〔2019〕9號),依法查處相關責任人員,強化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二)城鎮燃氣
1.重點整治內容
(1)全面排查燃氣經營企業及供應站點、燃氣管道、液化氣鋼瓶、餐飲場所使用燃氣安全,加大對瓶裝液化氣非法經營行為的打擊力度,規范市場秩序。
(2)重點排查液化氣企業充裝槍聯鎖、液化氣灌瓶站視頻監控系統、瓶裝液化氣購銷實名制、燃氣安全軟管更換等重點工作不落實的問題。
(3)排查燃氣管網占壓、圈圍、埋深不足、安全間距不足等隱患,燃氣重要場站和重點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到位的問題;場站設施設備和管道安全檢查及定期檢測、維護以及歷次檢查發現的隱患排除不徹底等問題。
2.主要措施
(1)做好用戶特別是餐飲、食堂等人員聚集場所的安全用氣宣傳和入戶檢查。
(2)對存在隱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又不采取安全措施的停止供氣。
(3)對燃氣企業未加強檢查、發現隱患未組織整改落實的,一經查實,予以約談,該停產整頓的依法停產整頓。
(三)房屋安全隱患整治
1.重點整治內容
(1)重大安全隱患房屋處置不到位、不徹底問題。
(2)房屋建檔工作滯后和房屋安全信息日常維護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2.主要措施
(1)對尚未處置的重大安全隱患房屋,實行屬地政府掛牌督辦、銷號管理。
(2)對采取“封房”臨時措施的重大安全隱患房屋,落實責任人,防止人員回流,限時落實加固或拆除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3)對前期排查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各級主管部門要向同級政府報告,及時組織研究制定處置方案,明確改造、拆遷、安置等具體政策措施。
此外,城市供水、城市橋梁、城市公園、生活垃圾處理、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危險化學品、農房建設等行業領域也應結合實際,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三、工作步驟
此次集中整治時間為從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0年3月30日,分為全面自查、檢查執法、總結提升三個階段。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12月31日,各級住建主管部門要明確目標任務、要求和職責分工,深入開展自查自改。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全面開展自查自糾,立查立改,及時消除隱患。
(二)檢查執法。2020年1月至2月20日,開展集中整治行動抽查和調研指導,對發現的隱患要督促企業整改到位,做到閉環管理,對違法違規行為要落實“四個一律”“五個一批”要求,確保各類事故隱患整改和非法違法行為打擊到位。省廳將組織對各地集中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指導。
(三)總結提升。2020年2月21日至3月30日,全面總結經驗做法,進一步鞏固提升,強化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措施,固化經驗做法,形成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各級住建主管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當前安全生產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主要負責人要帶頭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始終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底線思維著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重要論述作為根本遵循,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落實責任、細化措施,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敢于動真碰硬,嚴格監管執法,切實增強做好安全生產集中整治的積極性主動性,確保集中整治取得明顯成效。
各地歲末年初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和集中整治工作總結,請分別于2019年12月16日和2020年3月25日前報送省廳安辦。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12月10日
轉摘自: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