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3000億降費舉措落地在即
7月1日起,我國新一輪3000億元規模的降費就要正式落地。《經濟參考報》記者從業內獲悉,中央部門和地方都在積極備戰此輪降費大幕的開啟。目前,多地已經就啟動第二輪降低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等作出細化部署,清理行政事業性單位收費等也在緊鑼密鼓地推進。
作為我國今年為企業和群眾減輕近兩萬億元稅費負擔的重要一環,新一輪降費備受關注。今年4月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繼降低社保費率后,從7月1日起,進一步推出包括降低行政事業性單位收費等一攬子降費舉措,預計全年將為企業和群眾減負3000億元以上。
這一輪新的降費舉措,包括將車庫、車位等不動產所有權登記收費標準由每件550元降為80元,商標續展注冊費收費標準由1000元降為500元,降低因私普通護照等出入境證照收費標準等。以及將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和民航發展基金征收標準降低一半,至2024年底對中央所屬企事業單位減半征收文化事業建設費等。還包括降低移動網絡流量和中小企業寬帶資費全年約1800億元、降低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下浮鐵路貨物執行運價、減并港口收費、取消公民身份信息認證收費等措施。
隨后,這輪大力度、涉及面廣的降費開始落實推進。5月,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印發《關于做好2019年降成本重點工作的通知》,這份任務清單圈定今年降成本的八大重點,細化成27項重點任務,涉及20余部門,直指實體企業痛點、難點。
在清理政府性收費方面,國家發改委5月14日發布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清理規范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不涉及修改相關法律法規或者地方定價目錄的,要在2019年7月底前完成相關工作。隨后,地方都對這一項工作進行了部署推進。近期,多地密集公布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以及全國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
降電價方面,到目前為止,國家發改委出臺了兩批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措施,第一批4月1日起執行,第二批四項措施將于7月1日正式實施。兩批降價措施實施后,可實現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10%的目標。
目前各地都陸續出臺了具體方案。例如,湖北日前明確從7月1日起降低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銷售電價、輸配電價0.067元/千瓦時,預計為市場主體減負22.71億元。
四川電網“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每千瓦時下調2.23分后,從7月1日起,四川省將再次降低四川電網“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預計兩批次降價措施每年可減輕企業用電負擔36億元左右,降價幅度達到11.73%,降價金額和幅度均超過去年水平,在全國排名靠前,超額完成國務院要求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10%目標任務,渠縣、資中、華鎣等一般工商業電價較高的地區,降幅達到14%以上,青川降幅甚至達到30%。
廣東省發改委也于日前發文明確今年7月1日起第二次降低全省一般工商業電價。實施此次降價后,今年廣東省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每千瓦時降低7.51分(含降低政府性基金征收標準),降價幅度為10.21%,年降價金額為108.05億元。
交通方面的降成本也在推進。據交通運輸部政策研究室主任、新聞發言人吳春耕介紹,2019年,通過綜合施策,預計降低物流成本1209億元。
《經濟參考報》記者從中國鐵路總公司獲悉,繼4月1日鐵路貨運降價降費、讓利60億元后,5月31日起,鐵路部門又降低鐵路專用線(含專用鐵路)代運營代維護(以下簡稱代運代維)、自備機車貨車檢修服務收費,預計每年向廣大貨主和企業讓利約9.4億元。
同時,為推進民航降成本工作,民航多項減稅政策將于7月1日起實施,包括將向航空公司收取的民航發展基金征收標準,在現行的基礎上下調50%;暫停與飛機起降費相關的收費標準上浮;下調貨運航空公司機場收費標準;規范通用航空在運輸機場的收費標準,按照不超過運輸航空的機場收費標準執行。
此外,降低網絡流量資費、減半征收文化事業單位建設費等方面,相關部門和多地也都作出了部署。
專家指出,今年以來,包括增值稅、個稅等減稅以及社保費率降低等減輕企業個人稅費負擔的舉措開始在各個領域顯現紅利。可以預計,伴隨新一輪3000億元降費措施的落地,將會釋放更多的紅利。
以降低電價為例,廈門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孫傳旺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按照我國第二批降電價具體措施測算,2018年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收入降低50%,適當延長電網企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和平均折舊率,增值稅降低稅率帶來的空間,將分別帶來降電價幅度約107億元、1100億元、120億元,幾項合計,預計將為一般工商業電價提供1300億元左右的降價空間。
他表示,根據2015年投入產出表計算,電價成本在企業總生產成本中的比重為2.8%,但不同行業差異較大。電價降低的受益行業主要還是傳統的高耗能企業。考慮到電力能源強度高的部門,大多是重工業部門,其產出品主要用于資本形成。因此,電價下降總體而言對刺激投資是有利的。由于消費品的電力成本較低,因此電價下降對于擴大消費的影響則相對有限。他同時建議積極擴大一般工商業用戶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規模,建議加快建設電力零售市場,由零售商來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承擔電力價格和負荷波動的風險,同時降低用戶電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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